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帆)春季气温回升,天干气燥,火灾诱发因素增多,特别是春耕、祭祀时期,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拜山等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风险大增。永定区近期连续发生多起因用火不慎导致的森林火灾。

3 月 25 日,合作桥乡王家湾村村民张某在祭祖时,未清理周边枯草便焚烧纸钱,火星引燃杂草致火势蔓延。经消防、政府应急人员全力扑救,明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损失。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反《永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张某作行政拘留 5 日处理。
同日,教字垭桥头乡双岗村村民汤某在其住宅附近的田里焚烧杂草时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 2 亩。在政府工作人员的扑救下,山火被及时扑灭,未发生其他更严重的后果。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反《永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汤某作行政拘留 5 日处理。

也是在 3 月 25 日,永定区三家馆乡张家峪村村民吴某某在田中焚烧田间渣滓时引起火灾。接报后政府相关部门迅速派员前往现场,合力将山火扑灭。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反《永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吴某某作行政拘留 10 日处理。
烧荒、烧杂草、丢烟头、祭祀烧纸、放鞭炮、用火驱赶小动物……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极易留下火灾隐患。一旦因过失引发火灾,可能触犯失火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森林火灾高发期,野外农事、进山踏青、扫墓祭祀等活动开始频繁,火灾隐患增多。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永定森林公安将持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切实消除森林火情风险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引发森林火情的,将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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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